轉知高雄市政府公告之「邊境防疫─東南亞入境勞工(含漁工)及船員檢疫」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實施作者: 臺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/ 2023 年 3 月 14 日 14cbfb08a1下載